HCP LAW FIRM
陈奕安 律師
團結合作,專業引領,堅守初心,成就非凡。
陈奕安律师通过律师高考以及四等书记官司法特考(全国第6名)后,先至最高行政法院担任审查科书记官,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的各类审查作业,因此陈奕安律师对于诉讼案件在法院内部之处理流程、审理重点、撰写诉讼书状注意事项,均相当清楚了解。
又陈奕安律师曾至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服务,在服务期间内先后负责法院调解室之业务处理以及诉讼辅导服务,也为陈奕安律师奠基深厚之调解技巧,并累积大量诉讼、非讼案件之辅导及办理经验。
陈奕安律师除熟稔一般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诉讼外,更对于车祸案件、医疗纠纷(人医、兽医)、工程案件、家事案件(离婚、子女监护权、剩余财产分配)等类型之诉讼案件,有深厚之办案经验。 而在刑事案件中,陈奕安律师也具有相当丰富之侦讯、审理经验,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诉讼策略与方向。
在过往的法律服务中,陈奕安律师总是站在第一线与民众接触,也因此让陈奕安律师更能够发挥同理心,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待每个案件,了解当事人心中所欲追求达成的目标,再从法律专业角度来为当事人分析,拟定最佳诉讼策略,为当事人争取最佳利益。